Hi,大家好,美好的一天从这里开始,今天主要讲解天猫包邮规则,天猫物流发货规定,还有关于 天猫包等等其他相关干货,其实这篇文章主要还是为新手朋友整理的,总的来说思路还是很重要!
最近几天很多商家来咨询翰林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被处罚了,结果发现,是因为物流的原因。
天猫关于发货的规则其实在2020年8月份就已经更新了,但各个类目实行的时间不同,有些商家后知后觉还是很正常的。今天翰林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新规的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将于2020年8月18日公示,规则主要变更点及对应生效时间如下:
(一)以下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8月25日正式生效
1、《延迟发货规则的实施细则》全面升级为《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
(1)明确规范买家付款后24小时内商家需上传物流单号,商家发货后,应当保障买家在标准时效内收到所购商品;
(2)物流时效表现成为影响商品曝光的因素;
(3)物流时效严重违规新增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管控支付宝账户、监管店铺的处理措施;
2、赔付红包新增使用范围(购买淘宝网实物商品);
3、删除国庆期间订单发货时间72小时的要求,即国庆期间订单需在48小时内发货;
(二)以下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9月17日正式生效
1、延迟发货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由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调整为“5%”;
2、延迟发货的赔付方式将按类目逐步升级为天猫根据物流公司回传信息判定并执行(各类目升级时间请查看末尾表格附1)。
*为保证规则顺利过渡,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7日为规则试运营期间,部分订单可能按照新规(按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进行体验赔付)试行,以系统通知为准。
3、赔付红包新增使用范围(可抵扣淘宝省钱卡连续包月首月开卡费用)
(三)以下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9月24日正式生效
1、新增虚假发货(揽收后超24小时未更新)的管理措施(买家投诉成立后需按商品实际成交金额30%进行体验赔付);
2、新增缺货(延迟发货后超72小时仍未发货商家承认缺货等)的管理措施(买家投诉成立后需按商品实际成交金额30%进行体验赔付);
3、同一买卖双方间付款时间在“24小时内”调整为“同一自然日内” 物流问题赔付上限500元;
上面说的是这次新规的几个主要变更点,大家也可以了解一下完整版的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
其实大部分的类目开始时间都是在今年的1月14日,也就是前几天,所以这几天不知道新规的商家才纷纷触了雷区。
以上就是这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不管如何,只要能帮助到大家,证明这篇文章整理的就有价值了哈,认真看完了这篇天猫包邮规则「详细介绍:天猫物流发货规定」文章,感觉收获很多,可以帮忙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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